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培训目的
1、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优化人才素质结构;
2、培养员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全面塑造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 培训体系
公司员工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三级体系,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和协调全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制订员工培训规章制度和培训规划、方案;监督检查全公司员工培训的执行情况;
2、公司各部门(营业部)按年度制订本部门的培训计划(附件1),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全公司总体培训规划,变更、调整和撤销各部门(营业部)上报的培训计划;
3、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人力资源部建立文字和视频教材库,为员工自学提供便利。
第三条 培训对象
员工培训实行分层、多维的全方位培训,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加培训和接受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3、新晋入中层管理人员的领导力培训;
4、一般员工的业务知识培训;
5、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
6、新入司人员的岗前导入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由我部或本制度规定并经我部同意由各部门(营业部)组织实施的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第五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及享受相当待遇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培训计划报总裁审批。
第六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出国学习、考察、交流;行业研讨;其他方式的学习。
第七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学习考察国内、外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经营、业务经验;
2、学习考察国内、外行业的新发展、新知识、新技术;
3、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
5、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研讨会、学习班等。
第三章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第九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部门(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享受相当待遇的人员。
第九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集中实施。
第九条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采用向上、向下双向需求调查法,收集统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下年度培训需求,制定下年度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经分管总裁批准后落实。
第十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定期培训:中层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集中培训,每次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天;
2、不定期培训:根据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的需要,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组织各类不定期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国家、行业重大改革;
3、战略管理、企业文化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心理学等综合管理知识;
4、领域内的专业业务知识;
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求的其它培训内容。
第四章 新晋入中层管理人员的领导力培训第九条 新晋入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首次提拔上来担任公司中层职务的人员。
第九条 新晋入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考核,报分管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新晋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定期培训方式,原则上,新晋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当年必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针对性培训,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培训时长不少于2天。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公司当年新晋升人员情况,取消当年的新晋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延续至下一年度举行,直至条件成熟。
第十一条 新晋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发展战略;
2、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
4、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求的其它培训内容。
第五章 基层员工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十六条 基层员工是指在公司不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不享受相当待遇的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分管(管理)部门内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 基层员工的业务知识培训由通用业务知识培训、分类业务知识培训组成。通用业务知识培训是指,对公司所有岗位员工都适用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培训;分类业务知识培训是指,为满足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类别员工的个性化培训需求而设计的针对性培训。分类业务知识培训包括:管理类知识、技术类知识、财务类知识、研究类知识、投资银行类知识、经济业务类知识、资产管理类知识、资产经营类知识、固定收益类知识等。
第十六条 各部门(营业部)每年年初应制定本部门内员工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和方案,报人力资源汇总。人力资源资源部按照统一规划、节省、高效的原则,有权更改、撤销和归并各部门(营业部)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第十六条 通用业务知识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基层员工参加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通用业务知识培训,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分类业务知识培训由各部门(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监督和考核。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报告(附件2)、培训课件、考核结果(附件3)等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分类业务知识培训原则上由各部门(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附件4),委托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基层员工业务知识培训的内容:
(一)通用业务知识培训
1、企业文化;
2、必要的新技术、新系统、新知识;
3、礼仪、管理基础、人际交往与沟通、自我解压等通用知识;
4、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求的,或部门(营业部)负责人申请获批的其它培训内容。
(二)分类业务知识培训
1、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培训;
2、领域内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培训;
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求的,或部门(营业部)申请获批、计划外的其它培训内容。
第六章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是指在公司考核年度内,未满足岗位要求的最低标准,但又未达到公司辞退标准的员工。
第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 每年年底各部门(营业部)将部门内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内容:针对性的岗位知识、技能培训;
第七章 新入司人员的岗前导入培训第二十条 凡新入司中层以下(含)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导入培训。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岗前导入培训的主要方式有:集中培训、拓展培训、岗位实习培训等。
第二十二条 培训程序和组织
1、新员工录用后,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拓展培训,然后转入各部门(营业部)参加岗位实习培训。集中培训和拓展培训的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星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岗位实习培训为二到四个星期,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营业部)配合实施。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岗前导入培训内容: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战略规划;
2、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基本业务知识;
3、绩效考核体系、风险控制体系、薪酬管理体系;
4、“体育精神”的塑造。
第八章 培训的保障体系第二十四条 经费管理
1、培训经费的管理实行集中统筹,分级核算的原则。公司员工培训经费在计划财务部单列,开设培训专用帐户,其下设各部门(营业部)培训经费二级帐户。
1、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培训经费统一配置、使用、管理,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划拨培训经费。
2、本制度中规定由各部门(营业部)负责的培训,由各部门(营业部)事前将培训预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实发费用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按公司财务制度划拨相应款项,发生的费用由其部门培训经费中列支。
3、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原则上,培训的实际发生费用不宜超过预算,但确有特殊情况导致超出预算的,需填写《关于追加 培训经费的说明》(附件5),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裁审批,同意后按公司财务制度追加培训款项。
第二十五条 设施管理
公司设立专门用于员工培训的教学设施,教学设施应具备符合现代化、信息化的教学设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全公司各部门(营业部)为员工培训工作提供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的便利。
第二十七条 培训形式管理
员工培训以在职业余学习为主。集中组织的培训应坚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学术交流、观摩研讨、业务考察、拓展训练、网络教学、远程教育、E-Learning、国内外进修等形式。
第二十九条 培训课时管理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培训课时不少于30学时(5天);
2、一般员工,每年培训课时不少于12学时(2天)。
第三十一条 培训师资管理
选聘具有深厚专业理论根底、丰富专业工作经验及较高教学水平的业务骨干、领导干部和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公司的兼职教师,并建立师资库。
外部讲师的审核、聘请和入库,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内部讲师的审核、聘请和入库,由公司总裁负责。
第三十二条 培训教材管理
坚持外部教材和内部教材相结合的原则。内部教材要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及时更新、不断完善。
第二十九条 培训资料管理
人力资源部应有必要的视频、文字等记录设施,对重要的培训课程进行视频和文字记录。培训资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和存放,方便公司全体员工查阅和学习。
第九章 培训效果反馈与评估第三十三条 培训评估分为对培训项目的效果评估和对培训参加者的效果评估。
1、建立培训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岗或人力资源部认可的业务部门人员担任,对培训需求、培训设计、经费预算、效果评估等全过程进行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写出培训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备案。
2、培训实行员工培训登记制度,记录每位员工的实际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信息。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参加者进行即时效果评估,并配合各部门(营业部)长期跟踪员工的培训效果。
第十章 罚 则第三十四条 培训项目负责人对培训项目负责,培训效果与培训项目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
第三十五条 对培训参加人员实行即时和长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1、培训与员工年终考核相结合。凡按规定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者,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档次;
2、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由本人承担培训费用;
4、培训与员工提拔任用相结合。凡按规定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者,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考虑提拔任用;
5、培训与员工评选公司各项先进相结合。凡规定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者,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评选为公司各项先进。
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更新。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