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省卫生厅网站被黑(频率偏高哈)在此发表该文以节约同我一样需要的朋友的打印时间(在此请允许我先说声"不用谢").
内部明电
川卫办发电〔2008〕20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肠道病毒(EV71)感染
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单位,卫生部驻川医疗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医疗救治工作,要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工作。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完善会诊转诊机制,充分的挥紧急救援中心和传染病院或传染病区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危重患者救治工作领导和管理,要根据当地情况,适时指定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收治医院,积极救治危重患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
三、各级医疗机构一是要按照卫生部的通知要求,从思想、组织、技术、人员、药品和设备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二是充实儿科门急诊的技术力量,设立专门的接诊室,明确诊治流程,确保就医顺畅。三是贯彻落实《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请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或四川省卫生厅网站www.scwst.gov.cn下载),掌握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准确诊断、有效施治。四是根据诊疗指南做好接诊工作。对于未达到留观或住院标准的患者,应明确告知隔离措施和时限;对于符合留观或住院标准的患者应及时收治;对于危重患者应及时转诊。五是认真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控制、消毒隔离等各项制度,尤其是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以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六是主动接受疾控部门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积极配合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标本采集工作。七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手口足病病例的监测、上报工作,严禁漏报、瞒报、缓报病例。
四、我厅将于近日组织开展全省肠道病毒(EV71)感染救治工作专家培训班,就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医疗救治有关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卫发明电〔2008〕29号
四川省卫生厅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内部明电
卫发明电〔2008〕29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
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诊疗工作,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近期安徽阜阳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80号)》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使用。请尽快组织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做好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诊疗工作。
附件: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略)
卫生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