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兰州中考政策大变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招生名额扩大一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学校招生确定两条最低分数线
记者从4月21日召开的兰州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30日,中考报名以及考试收费按每生每科2.5元收取。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呈现“两个扩大”、“两个降分”、“两个增加”和“三个引入”等特点。
两个扩大:兰州一中、师大附中等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对口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由去年的5%扩大到今年的10%;对口初中学校由去年的26所扩大到今年的63所。
两个降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按最低控制分数线录满90%的招生计划(统招生)后,还要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录满10%的招生计划,而去年的标准是线下30分。
两个增加:去年,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高中和一所职业学校,今年,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职业学校志愿,志愿学校增加了;继去年在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启动“双优助学班”的基础上,今年在兰州民族中学增加设立了“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对招收的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费教育,其学杂费、课本费、生活费全部由兰州市政府出资。
三个引入:引入综合素质评价,享受两个“双优助学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是A级;引入综合素质评价,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是A级;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B等(含)以上。
同时,为加强社会各界对今年中考工作进行监督,兰州市教育局还设立了举报和咨询电话。基教一处:8831608;基教二处:8801779;职教处:8801655;成教处:8801390。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政策解读
总分由750分变为690分
今年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各科考试均为闭卷笔答,英语设听力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满分由去年的150分变为今年的120分。今年中考总分值由去年的750分变为690分。
今年中考命题,将进一步减少机械记忆类试题的数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将在试题中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在设计编写试题时,充分考虑试题的效度、信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坚决杜绝偏题、怪题的设置。
各校不得再收教育成本费
今年中考报名、考试收费按每生每科2.5元收取,共计12.5元。凡被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兰州市城市四区户籍的考生,可以注册学籍,收费按照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正式录取的特长生,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
兰铁一中、兰铁二中、兰铁三中、兰铁五中、兰炼一中、兰炼二中、兰炼三中、兰化一中、兰化二中、兰化三中、兰化四中这些移交地方过渡期已满的原企业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各学校不得再收取教育成本费。
6月16日至18日举行中考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30日。凡户籍在城市四区的初中应届生和外地回兰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可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在城市四区有暂住证的本市初中应届生可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报考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18日,7月3日公布成绩。
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志愿
今年中考报名时,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职业学校志愿,但两个普通高中志愿必须是不同层次的学校。第一志愿报考省级示范性学校或市区独立高中,第二志愿只能报考市级示范性学校或一般中学;第一志愿报考市级示范性中学,则第二志愿只能报考一般中学;第一志愿报考一般中学,则第二志愿只能填报另一所一般中学。既报考普通高中又兼报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填报普通高中一、二志愿的同时,填报一所职业学校志愿;只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一所职业学校。所有考生均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考试。
报“双优助学班”证件要全
报考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双优助学班”和兰州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的考生,须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供毕业学校推荐意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A等证明、家庭特困证明(农村考生由乡镇政府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城市考生由街道和县区民政局提供城市低保证明),以及户口簿、学籍证明(学生证)等相关资料。报考“双优助学班”的考生可以填报另外一个并列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未被“双优助学班”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两个志愿的录取。
确定两条录取最低分数线
今年高中招生录取时,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分别确定两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录取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完成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完成招生计划,不论一志愿录取还是二志愿录取,成绩都不能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示范性高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各招生学校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90%的招生计划(统招生)。然后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对口分配名额从对口初中学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招生计划(统配生)。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由去年的5%扩大到今年的10%,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三年在籍在校学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以上;必须参加中考,成绩须在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
市区独立高中:
市区独立高中(兰州27中)录取时,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各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但成绩也不能低于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殊招生:
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设立的“双优助学班”和兰州民族中学新设立的“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招生录取时,兰州市教育局将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今年计划招生90人,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兰州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上学期间的学杂费、课本费、生活费等全部由兰州市政府出资。
广东国华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双特生”(家庭特困、学习特优)。这一助学项目在兰州市已经实施多年,考生可直接和本人毕业学校联系。
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招生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注册入学,普通高中在校生可转入职业学校就学,未升入高等院校的高中学生可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学习一年实用技术,学业合格颁发中专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其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凡具有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培养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特殊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兰州市计划招生36176人,升学率82.9% 城市四区计划招生19786人,升学率92%
记者4月21日从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6176人,兰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可达82.9%,城市四区今年将有92%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为控制高中学校大班额,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较去年都有所减少,每班学生人数由去年的50人减少到今年的45人。
据介绍,今年,兰州市共有初中毕业生43645人,比去年减少1400多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6176人。其中,地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385人,职业高中计划招生7070人,中专中技预计招生5326人,其他395人。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2.9%。
兰州市城市四区今年共有初中毕业生21501人,比去年增加160人。城市四区今年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计划招生19786人。其中,地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277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9.4%;职业高中计划招生3870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8%;中专中技预计招生2826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3.1%;企事业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1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5%。民办学校计划招生112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2%。城市四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2%。兰州一中计划招收的12个班中含1个音乐班(45人);师大附中12个班中含2个兰外班(90人),1个长居21个少数民族县的少数民族班(45人);兰州三十七中计划招生的3个班中含1个艺术高中班(45人);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计划招生的10个班中含2个“双优助学班”(90人);兰州民族中学计划招生的6个班中含2个“双优助学班”(90人)。
今年中考照顾政策
记者近日从2008年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与去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相比,今年的照顾政策增加了一条: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兰州市普通高中可降5分录取。去年实行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双优助学班考生除外)政策今年仍然不变。具体照顾政策有: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和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证明,降20分录取。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相关证明降10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凭户籍证明)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双优助学班考生除外)。
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有关证明和证件降10分录取。
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降10分录取。
初中应届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的,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
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的降10分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报考学校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报送兰州市教育局审核,并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